栏目:应届生入户 人气:0 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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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毕业生代理指南(个人申办))
一、办理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关于毕业生接收程序的注意事项:
毕业生接收包括接收和报到两个环节。符合上述接收条件且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为毕业两年内)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的毕业生,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已办理接收并经学校派遣后,还须办理毕业生报到。
二、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毕业生登入“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在个人用户登录处注册账户,填写个人信息;
2、注册后点选“毕业生接收”业务类别,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申办信息(请务必仔细按照红字提示进行申报);
3、申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开始测评”,系统将自动进行测评;
4、测评通过后,点击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在代理机构中选择“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罗湖分部”后提交。
(二)预约办理时间
申请人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内“自助服务”→“人才引进预约”,按页面提示进行预约,预约办理网点选择“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罗湖分部-坪山中心服务窗口”。
温馨提示:“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罗湖分部”办理网点的地址是: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616大厅;“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罗湖分部-坪山中心服务窗口”办理网点的地址是:“深圳市坪山新区金牛西路12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六楼”,两个?办理网点相距40公里,请申请人谨慎选择预约办理网点。
(三)业务受理(需网上预约,不可代办)
申请人预约“个人委托毕业生接收”成功后,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备齐材料,按照预约时间提前半个小时至坪山中心取号办理: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或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3、毕业证,如申报有学位的,应同时提供学位证;如办理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
4、如办理子女随迁的,应同时提供:子女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
经工作人员审核网上信息及书面材料后,打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发放《毕业生报到须知》,签订代理协议,缴交代理费,盖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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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备报到材料
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及《毕业生报到须知》上的内容,并按要求备齐报到所需材料。
温馨提示:因报到时需提供学历验证报告,受理时已取得毕业证的,可现场取号办理学历验证。(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以及两者的复印件。)
(五)报到与入户
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表格要求的材料前往指定的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取得《毕业生介绍信》和《入户人员信息卡》后,按要求前往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户籍未迁出深圳的生源学生无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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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接收需网上预约办理,不可代办。
2、在进行网上申报时,请根据系统中红色说明文字如实、准确填报。
?关于落户地选择的问题:
入户先后顺序为:①?配偶家庭户;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③挂靠亲友家庭户;④?本人单位集体户;⑤配偶单位集体户;⑥?代理机构集体户(迁入地行政区划选“罗湖区”,迁入地登记机关选“笋岗派出所”)。
关于农转非的问题:
毕业生属于农业户口的,应优先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后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实在无法在当地办理“农转非”的,才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请提前与户籍地所属公安部门确认后再行填报。
3、申请人获《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已加盖我中心公章)后,请务必按表格下方提示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户籍迁移、报到和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需携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已加盖我中心公章)到坪山中心申请撤销,撤销获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本人重新按当年度政策及流程申请毕业生接收代理手续。
4、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且报到后一年之内可以申请改派。
5、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属于毕业生接收入户的,深圳公安部门将不再开具《准迁证》。毕业生户籍不在学校的,在办理之前,请先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确认调动户口时是否需要《准迁证》;
6、毕业生领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后,应督促学校或档案保管单位尽快将档案转递到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服务中心,并在报到落户后将《毕业生介绍信》及《报到证》归入档案中。
档案投递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
到档查询:关注内“自助服务”→“到档情况查询”可查询到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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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分部网址:
电子邮箱:?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坪山区行政服务大厅六楼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坪山中心。
交通指引:公共汽车站点为燕子岭公交站或大工业园南区公交站。
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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