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日期: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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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各位人才补贴又双叒叕来啦@大学生2021年2月
市本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的受理和审核工作
又有很多人要获得一大笔钱
想入深户的朋友们
或者已经入了深户的朋友们
一定要及时去申请这笔补贴
少都有1.5万元
不拿白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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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共有901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其中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10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891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4日至20日。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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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别错过这笔钱
少1.5万元,3万元
符合区级补贴条件的
别忘了再申请下区级的补贴哦
在企业资源吧微信对话框发送【补贴申请指南】即可获取申请入口,直接注册并提交申请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
发放方式:一次性发放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具有深圳户籍
2、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3、在深圳缴纳了社保,且申请时关系仍在本市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归国留学人员无全日制学历要求),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5、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的还应当符合这些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备注:一定要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不然就不能申请了。在企业资源吧微信对话框发送【补贴申请指南】即可获取申请入口,直接注册并提交申请
2.提交申请后,部门就会审核申请人的材料。如果符合申请要求的就会在网上公布“拟发放名单”,公示通过的随即安排发放补贴。
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1.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自调入我市时至申请该项资助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
3.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不含龙华、光明区)。与宝安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5.与宝安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6.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步: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宝安区人才补贴申请页面,点击立即办理,登入自己的广东省统一账户,进入申请页面,核实个人基本信息
第二步:准确填写追加资助申请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第三步:上传资料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了6个月及以上社会费(从申请月份算起),且社会关系仍在本区;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均需按申报系统要求的格式扫描原件上传)
1.《深圳市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
3.社保卡
4.区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区用人单位(缴交社保与实际工作须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等。
6.学历证书。在深圳市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区域以及办理情形
根据真实情况填写申请表单,注意带*号的一定要填写,补贴金额根据自己符合的条件以及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本科元/人
硕士元/人
博士元/人
在市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基础上,由新区给予配套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一)申请人在2016年3月22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大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博士后接收函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二)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未申请或领取除大鹏新区外的深圳其他区(新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三)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大鹏新区工作,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且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申请续发的,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不少于24个月(不含补缴)。且两年内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若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大鹏新区认定的上一年度重点企业或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单位,且社保关系在深圳市社会管理局直属分局,视为在大鹏新区缴纳社保。(四)申请人所服务单位须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运作;
(五)申请人为非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六)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资格。申请人本人或单位经办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本科:1.5万元
硕士:2.5万元
博士:3万元
1、具有盐田户籍,在盐田工作及依法缴纳社保,社保需三个月及以上
2、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已办理引进时申报的手续为准
3、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才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本科的未满30岁,硕士的未满35岁,博士的未满40岁
4、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新引进入户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应当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盐田区不能在网上进行申请,申请人需向区人力局人才服务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初审合格的,将材料递交区人力资源局;初审不合格的,需由申请人将申请材料补充完整。本科每人1.5万元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1.申请人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后1年内申报;
3.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内就业,并由所在单位在龙岗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从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算起),且社保关系仍在本区内。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申请人户口簿;
5.申请人身份证;
6.通过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申请人提供《招调通知》;通过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生介绍信》;通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的申请人提供《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7.申请人社保卡;
8.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9.申请人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账单及历史明细查询单1份。
申请人需要先携带材料前往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在现场交完材料后,工作人员将会给你一个邮箱,当天内然后再将材料发送到该邮箱内
介绍信打印地址:龙岗人力资源楼下世贸百货公交站后面“行政服务大厅”或公交站后有一个报刊亭可以复印
受理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12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对新引进入户且在光明区缴纳社会费的人员,在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按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的标准予以配套补贴。在光明区落户和就业,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留学归国人员和调入的在职人才。(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且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二)人才引进后落户光明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三)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光明区用人单位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保,且申请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时在光明区用人单位连续正常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3个月。(四)用人单位须在光明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经营。(五)本人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30日。
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首份引进审核文件,即介绍信、招调通知等。社会参保缴费明细(在企业资源吧微信对话框发送【社保】进入入口2可下载)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账单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企业资源吧微信对话框发送【补贴申请指南】可获取查询入口)劳动(聘用)合同
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用户注册,搜索点击“光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进入申请页面,并根据要求填报和上传申请材料。在企业资源吧微信对话框发送【补贴申请指南】也可获取申请入口
受理、审批、办结时间大概为32个工作左右;经审核合格的,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按批次在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一个季度内将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拨付至申请人一类卡银行账户。
符合条件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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