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 日期:202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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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宜昌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宜昌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办发〔2016〕18号)及《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宜昌市委党校拟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岗位具体条件见《2021年中共宜昌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宜昌市委党校网站()及等平台发布《2021年中共宜昌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公告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2.报名须知:报名人员如实填写《中共宜昌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并按照资格审查资料清单(附件3)提供相应资料。报名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名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
4、资格初审:市委党校将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面谈
本次人才引进仅安排面谈,不进行考试。面谈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到中共宜昌市委党校进行现场复审,复审通过后即参加面谈。面谈主要对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评估,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谈情况确定,体检工作由宜昌市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委党校负责统筹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引进
考察结束,拟聘人员将在宜昌市委党校网站上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享受宜昌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
本次引进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为8年,在服务期内我校不办理本人申请调动或解除聘用合同手续。
四、其它
1.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中共宜昌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2.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0717-;
举报电话:0717-。
附件:《2021年中共宜昌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中共宜昌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资格审查资料清单》.docx
中共宜昌市委党校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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