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大专本科入户 人气:0 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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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镇街给户籍生发奖学金啦!最高奖励12万元,考上本科就有机会领!)
又到一年发放奖学金时间啦
近日东莞部分镇街相继发布了
2019年优秀户籍学生奖学金申请通知
最高奖励达12万元
中考生也有
一起来看看…
/塘厦/
考取清华、北大将奖10万元
根据
《塘厦镇学校激励金和学生奖励金实施办法》
今年中考、高考、成人教育奖学办法
赶快了解下您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一)中考奖学办法
中考当年5月30日前为塘厦户籍;只奖励在东莞市参加中考的塘厦户籍学生,奖励标准如下:
1.达到或超过东莞中学面向全市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奖励3000元。2.达到或超过东莞一中、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松山湖学校、东莞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奖励2000元。
(二)高考奖学办法
参加高考当年5月30日前为塘厦户籍;只奖励在中国大陆参加高考的塘厦户籍学生,高考考取中国大陆以外学校的,以在中国大陆参加高考的分数为依据,奖励标准如下:
1.普通中学(1)考取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录取(以录取通知书为依据)的奖励元。(2)达到“985”、“211”重点大学最低投档分数线或被非重点大学一流学科录取的奖励6000元。(3)达到或超过本科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奖励2000元。2.职业高中达到或超过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最低录取录取分数线的奖励2000元。
(3)成人教育奖学办法
要求报读时已是塘厦户籍;只奖励在国内高校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奖励标准如下:
1.凡参加塘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举办的学历教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习课程班证书之一的人士,其学费由镇政府补助40%,单位或社区补助30%。2.凡参加自学考试,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3.在镇外参加国内高校在职进修,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奖励1000元,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奖励2000元,取得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奖励元;在镇外参加国内高校学习,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奖励元,取得在职硕士学位证书奖元,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证书的奖励元,取得在职博士学位证书的奖元。(每个学历层次只奖励最高奖金数)4.在塘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就读学历教育,取得本科学士学位奖励元;取得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的奖励元、在职硕士学位证书的奖元,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证书的奖励元、在职博士学位证书的奖元。(以上奖励均含镇政府补助40%学费)5.参加高考时属塘厦户籍的学生,读完本科后直接在国内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奖励元,取得硕士学位后再直接在国内读全日制博士并取得博士学位奖元;本科毕业生直接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攻读全日制直博生或全日制硕博连读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奖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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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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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镇内公办学校就读学生的奖学金由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镇财政拨款到学校,再由学校发放。
2、社会人士及外出读书的学生奖学金,于规定时间内向镇教育局申领。
/南城/
中考总成绩达731分及以上可申请
(一)受对对象
(一)具有南城户籍,参加2019年东莞市中考和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户口挂靠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考生);在2019年东莞市中考和2019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结束之后才将户籍迁入南城的考生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户口挂靠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我市高中阶段或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2.根据《关于解决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东府办函〔2006〕174号)相关规定,其父母一方的工作单位必须在南城,其父母一方需要提供在所在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三年及以上证明原件(计算缴纳社保时间截至到2019年的6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一)中考考生:中考总成绩达到东莞中学正取分数线(731分)以上(含731分)。
(二)高考考生:
1.考上且入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正取本科:指的是高考总成绩达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正取本科分数线以上,被学校录取且入读。
2.考上且入读“211、985”院校:指的是高考总成绩达到广东省高分优先投档线分数线以上,且录取院校为国家“211、985”院校(具体院校名单以东莞市教育局公布名单为准,详见附件)。
3.考上且入读普通重点本科院校:指的是高考总成绩达到广东省高分优先投档线分数线以上,录取学校为一般普通重点本科院校,不是国家“211、985”院校。
(三)受理资料、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7月29日—8月15日,逾期视为放弃处理。
2.地点:南城户籍、社区集体户考生的受理地点在户籍所在社区,单位集体户、户口挂靠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考生的受理地点在南城教育办。
所需资料: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其中复印件户主页、学生页要印在1张A4纸上面。
2.中考考生须提供录取通知书(网上打印电子录取通知书);高考考生须提供①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如暂时未领取到录取通知书,可由广东省考试院录取短信截图代替,截图要打印在A4纸上,并由考生本人签名并注明“短信内容属实”字样),②成绩证明(网上打印广东省考试院成绩证书)。
3.户口挂靠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考生除提供1、2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①东莞市高中阶段或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证明材料(到原毕业学校开具证明或提供毕业证原件、复印件);②父母一方在南城街道工作证明的材料,材料为在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三年及以上证明原件。
4.学生和银行开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1张A4纸上面,用于办理银行转账)。
5.在中国农业银行开户的存折或银行卡(深圳除外)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上要写明“开户行全称、账号、开户人姓名”)。
6.入学交费收据或发票的扫描版(图片也可以,以“高考/中考+姓名”),作为录取且入读的证明资料(如不能提供收据或发票,也可以提供学生证图片等可以证明已经入读的材料)。
以上资料中,1-5项在申请时提供,第6项在2019年9月20日前发至教育办邮箱。
(四)奖励标准
据此前东莞阳光网报道,标准为:普通高考成绩优异的南城户籍生(包括户口挂靠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考生),考上且入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正取本科,每人奖励10万元;考上且入读“211”、“985”院校的考生奖励1万元;考上且入读普通重点本科院校的考生奖励5000元。
此外,对中考总成绩达到东莞中学正取分数线以上的南城户籍生,每人奖励5000元。
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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