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大专本科入户 人气:0 日期:2023-07-11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积分入户/居转户 落户咨询
(专科学历落户深圳,可以申领才补贴吗?深圳人才补贴政策全解读)
“每周解答”,是小编推出的新栏目,小编会从网友私信,挑选出最经典、大家常问的问题,进行解答,关于广州、佛山、深圳落户、社保、购房政策、人才福利、档案挂靠等问题,都可以私信社保君!
不过问题要尽量问得详细一点,这样小编也能更好地为大家排忧解难!
答:木有!现在深圳最新的人才引进租房和生活补贴,需要本科学历才可以申请!
图源互联网
且慢!并非所有的本科学历都可以申请补贴,在2020年4月15号,深圳人社局废除深圳人引进租房补贴,征求意见稿。
经过小编详细查看官方的附件,其实并取消的是非全日制学历的租房补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补贴还可以领取!
本次废止影响最大的是属于新引进人才中非全日制学历的人群。政策部分截图点击放大
很多落户深圳的朋友,都是冲着人才补贴去的,如果不清楚申领条件,结果得不偿失,下面社保君再给大家梳理一下,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你若有深圳入户/人才补贴领取等相关疑问,可以私信社保君,帮你解答!
◆补贴标准为本科1.5万研究生2.5万博士3万
◆补贴的发放方式为一次性发放
◆申报者需缴纳过深圳社保,且社保关系仍在本市
◆标准适用于2016年3月23日起办理接收手续的新引进人才
◆3月23日后引进的新引进人才如已领取租房补贴将自动补差(差额将于2017年第一季度发放)
◆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报者学历需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特别提醒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比如89年生人只要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完成落户,成功拿到深圳户口之后一年以内都是可以申请补贴的,即使已经到了2020年(因为还在落户成功一年以内)依然可以申请补贴。
一、区补贴金额:
宝安,龙华,龙岗,盐田,大鹏新区:
本科硕士博士
申请期限:
需在市级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申请条件:
1、开始落户的时候就必须具有宝安区社保,才能申请宝安区区补贴,同时一直到区补贴全部发放完都必须具有宝安区社保,并且社保不能断。
2、市补贴到账之后,才能开始申请宝安区区补贴
3、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
4、必须和宝安区上班的公司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
5、此补贴分两次发放,半年发一次,总共一年发放完。
申请期限:
必须在市级补贴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龙华区区级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龙华区区级补贴申请资格。
申请条件:
1、开始落户的时候就必须具有龙华区社保,才能申请龙华区补贴,同时一直到区补贴全部发放完都必须具有龙华区社保,并且社保不能断。
2、在龙华区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才有资格申请,并且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在递交资料的时候需要证明符合条件即可。
3、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同市级补贴解读)
申请期限:
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申请时间必须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后1年内申报。
申请条件:
1、开始落户的时候就必须具有龙岗区社保,才能申请龙岗区区补贴,同时一直到区补贴全部发放完都必须具有龙岗区社保,并且社保不能断。
2、申请人首次入户深圳需在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3、在龙岗区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才有资格申请,并且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在递交资料的时候需要证明符合条件即可。
申请期限:
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申请时间必须在引进成功之后且全额获得市级补贴1年内申报。
申请条件:
1、开始落户的时候就必须具有龙岗区社保,才能申请龙岗区区补贴,同时一直到区补贴全部发放完都必须具有龙岗区社保,并且社保不能断。
1、具有盐田户籍,在盐田工作及依法缴纳社保,社保需三个月及以上;
3、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才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本科的未满30岁,硕士的未满35岁,博士的未满40岁。
申请期限:
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申请时间必须在引进成功之后且全额获得市级补贴2年内申报。
申请条件:
1、开始落户的时候就必须具有大鹏新区社保,才能申请大鹏新区区补贴,同时一直到区补贴全部发放完都必须具有大鹏新区社保,并且社保不能断。
2、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大鹏新区工作,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且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申请续发的,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不少于24个月(不含补缴)。且两年内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
3、申请人为非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