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深圳保障房 人气:0 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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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465套!深圳这两个区的公租房终于来了,租金便宜还地铁直达)
深圳这周真的要变冷了相信不少小伙伴和西瓜君一样周一早上出门的瞬间就像在冬天那个温度在深圳,可真是少见啊
没关系,就算天气开始变冷接下来,西瓜君带来的2个好消息完全可以温暖大家的内心~
龙岗的小伙伴们终于等来啦龙岗区住建局今天发了认租公告
龙岗区级公租房将于12月2日开始认租,这次673套住房基准租金最低20.33元/月·平方米
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卓越弥敦道名苑、大族云峰花园、中粮祥云广场、龙美居共4个项目673套住房。具体房源包括:
(一)卓越弥敦道名苑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路80号,距离横岗地铁站600米左右,供应房源共52套,户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65㎡。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20.69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由于项目物业正在进行招投标,物业管理费标准待招标结束后另行公布。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二)大族云峰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坂田街道五和社区,距离坂田地铁站800米左右,距离五和地铁站1公里左右,供应房源共460套,户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64㎡。
2.配租标准: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25.5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由于项目物业正在进行招投标,物业管理费标准待招标结束后另行公布。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三)中粮祥云广场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大道与如意路交汇处,距离爱联地铁站400米左右,供应房源78套,户型均为二房,建筑面积约68㎡。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20.33元/月·平方米。
(2)物业服务费:3.80元/月·平方米。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四)龙美居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夏莲路,共83套,其中单身公寓45套(建筑面积约38㎡),小一房23套(建筑面积约44-48㎡),大一房15套(建筑面积约51-55㎡)。
2.配租标准
单身可选单身公寓及小一房,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6.45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3)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注:1.卓越弥敦道名苑、中粮祥云广场、龙美居暂定2020年4月交付,大族云峰花园暂定2020年6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5.上述公租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6.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7.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配租对象
2019年11月28日18:00前取得龙岗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租房在册轮候人。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已在2019年11月28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
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为按我市公租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我市公租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我市公租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在上述各序位中,如在册轮候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一)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三)经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认定的计生困难家庭。
认租时间
网上认租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9:00至2019年12月11日18:00。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租房。
在册轮候申请人其他轮候信息发生变更的(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19年12月11日18:00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在线提交信息变更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19年11月28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19年12月11日18:00。
配租流程
(一)网上认租
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租房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人,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
),点击页面的“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注意: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二)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龙岗区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初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673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674~1346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1347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重要提醒
(一)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认租申请人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二)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租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坪山公租房又有房源出来啦792套,基准租金标准暂为14.25元/平方米·月
房源概况
锦绣华晟家园(二标)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丹梓大道南侧,深业御园北侧,预计2020年9月底前交付使用。该项目共有公共住房792套,均为单身公寓户型(建筑面积约40㎡)。
上述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房源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备注:坪山之前还发布了深城投·中心公馆项目的认租公告哦!共有205套,其中两房41套(建筑面积约63㎡),三房164套(建筑面积约86㎡)。
认租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详情可看:深圳又有公租房可以认租啦!205套房源下个月开始申请!三人可选两房!或在深圳查查吧微信对话框发送【公租房】即可获取相关认租指南。
租金、物业管理费
(一)租金标准
?本项目基准租金标准暂为14.25元/平方米·月(最终以市政府的批复为准);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坪山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差异化基准租金标准,即按照全市无房家庭和坪山无房家庭标准执行。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为2.57元/平方米·月
配租对象及配租房源占比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以下三种:
1.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含2017年人才住房积分政策实行前存量的坪山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在库轮候人);在深圳查查吧回复【坪山人才房】即可获取坪山人才房申请入口
2.深圳市公租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人(即2019年11月28日18:00前属于坪山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公租房轮候库中登记为坪山区户籍的公租房在册轮候人)。
在深圳查查吧微信对话框发送【公租房】即可查看你的轮候排名。
3.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和招商引资重点企(事)业单位。
(二)房源分配占比
1.在库(册)轮候人(包括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深圳市公租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人,以下同)房源分配数量为476套,占项目房源总数60%,房源选完即止。
2.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含招商引资重点企(事)业单位,以下同)房源分配数量为316套,占项目房源总数40%,房源选完即止。
各分配对象房源分配占比如下表:
在库(册)轮候人可选房源部分、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可选房源部分,在届时安排的首场选房签约活动现场通过抽签摇号方式确定。
(三)配租房源户型标
1.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配租户型标准以其申请户型为依据,结合本项目情况,申请单身公寓及以上户型的可选本项目所有房源。
2.深圳市公租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户型标准以其有效家庭人口数为依据,结合本项目情况,一人及以上人数的家庭可选本项目所有房源。
3.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配租户型标准根据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配租对象自愿认租低于其申请时对应户型房源且承租到本次房源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选房排位规则
1.在库(册)轮候人
第一序位: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人,即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入围、候补入围名单的在库轮候人。
第二序位: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即根据积分配租规则排位,进入入围、候补入围名单的在库轮候人(其中2017年人才住房积分政策实行前存量的坪山区人才安居公共租赁住房在库轮候人按照受理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并在第二序位中优先)。
上述各序位拟配租对象中,在库(册)轮候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其在该序位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①坪山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
②持有本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
③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退役军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④市、区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2.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
各类别企(事)业单位选房次序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同一类别企(事)业单位选房排位按积分配租规则等相关规定确定。
配租流程
(一)现场看房
现场看房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周一至周五),有意向认租本项目的申请个人(家庭)、申请单位请提前与项目物业管理处预约看房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前往项目现场看房。
备注:1.现场停车位有限,建议公交出行。
2.考虑到看房现场接待能力有限,请每个看房家庭、单位最多安排两人现场看房。
3.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建议老人及儿童前往。看房期间请听从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安排。
(二)提交认租申请
1.认租时间、地点
认租时间: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认租地点: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7、38号窗口
2.认租方式
有认租意向的在库(册)轮候人填写《个人(家庭)认租申请表》(原件1份),并提供受理回执复印件,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人还需提供主申请人历年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积分核算时间截至2019年11月30日)。
有认租意向的在库轮候企(事)业单位填写《企(事)业单位认租申请表》(原件1份)和《职工个人基本信息汇总表》(原件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在上述规定的认租时间内将相关纸质材料提交至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7、38号窗口,未在上述时限内提交认租申请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房源。
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3.信息变更
坪山区人才住房在库轮候认租个人(家庭)的学历、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日前在工作日内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一楼37、38号窗口申请变更。
(注:本通告发布之后新增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新增的共同申请人不作为本次房源有效配租人口数)。
深圳市公租房坪山户籍在册轮候认租个人(家庭)取得坪山户籍的时点应为2019年11月28日18:00前,其他轮候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家庭住房、人口、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须于认租截止日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在工作日内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
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19年12月27日18:00。
(三)认租名单资格核查及公示
认租结束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个人(家庭)和认租单位进行资格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的认租家庭按照各自可分配房源数量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名单。各认租家庭选房排位如下表: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单位认租需求及积分排序情况,将结合我区企(事)业单位申请人才住房积分配租规则的有关规定,确定配租单位名单和拟分配房源数量,并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认租单位,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公租房常见问题解答
1、选房排序到位是否可以选非意向小区的房源?
答:选房者排序到位,可在剩余房源中选择符合自身配租条件的所有房源。
2、公租房可以租多少年?
答:第一次签订合同的租期为三年,租赁合同期届满,承租人仍有续租需求且符合届时条件的,应当在合同届满前3个月按照深圳市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查合格,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续租租金标准以届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已经申请公租房的还能否再申请安居房?
答:已经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安居房,但成功申请安居房或自购房产后应及时退出租住的公租房。
4、承租公租房后户口能否迁至承租住房?
答:户口迁移问题可向龙岗公安分局职能部门或者向所承租小区辖区派出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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